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申办并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北国春城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分东西两个校区,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相邻,可以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浓厚的学习氛围,是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理想学校。
学院的最大优势是办学起点高,办学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的教学管理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负责,学院董事长为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教授,院长由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穆树源教授担任。形成了以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学生公寓和外国专家公寓,设有标准化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室内体育馆以及同声传译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
为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对学生的培养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实施“厚基础、强能力、多出路”的培养模式,形成以适应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的文、理、工、法、经济、管理、外语、艺术等学科门类的专业格局,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东北师范大学具有142个硕士点,75个博士点,为我院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学习深造考取研究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优越的条件。目前在校学生8300余人,来自22个省、市、自治区。
我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学生通过职业培训与考试,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在国内与部分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合作,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在国外与日本、美国、丹麦、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国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我院一直坚持把学生的就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把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目标。实行“领导主抓、部门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创建了就业信息网,与各大型人才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最新、最快的就业信息;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和稳定的就业基地。
2008年计划在28个专业(32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2000人,面向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吉林),其中艺术类招生省份为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河北。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刊或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咨询电话:(0431)84537195、84537149、845123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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